第一类是在普洱茶区中常见的采用大锅熬制的方法生产的普洱茶膏,这种大锅熬制工艺和设备都非常简单,其优点是成本低,所生产的普洱茶膏也具有一定的香味。但其缺点也很多,一是茶叶在反复高温的熬制中,茶叶中诸多的有效天然活性成分、生物酶、维生素和氨基酸等大量的有益物质会消失,甚至会产生致癌物质;二是由于没有精确的过滤和检测设备,大量的茶水在高温的状态下蒸发后,浓缩的茶膏中会疑集所用水和原料中的重金属和其它有害物质,品质无法保证。因此,这类茶膏的生产不可能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标准和生产许可证。
第二类是利用目前成熟的中药提取技术,利用化学溶剂,采用流体萃取、冷冻或喷雾干燥等技术工艺生产的普洱茶膏,其优点是生产工艺成熟,所生产的普洱茶膏味清淡,也具有一定的香味。但其缺点是由于利用化学溶剂来萃取,产品中可能会有残留的化学溶剂,而且普洱茶叶中不溶于该化学溶剂的有效天然活性成分就不能被萃取,从而造成所生产的普洱茶膏缺失许多普洱茶叶中不溶于该化学溶剂的有效天然活性成分。这从品饮该类普洱茶膏时的口感中就明显感觉出与普洱茶汤原味的巨大差别。说明该类普洱茶膏所含物质与传统冲泡的普洱茶汤所含物质不一样,并且相差很多。
第三类是专门针对普洱茶的特性利用当今最为先进的生物科技手段,应用反渗过滤、水解和分子膜过滤提取等技术工艺和专用设备生产的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其优点是在常温下用纯物理的方法提取,没有使用任何化学溶剂,充分保留了普洱茶中的有效天然活性成份,这从品饮该类普洱茶膏时的口感中就能充分感受到它与所用原料普洱茶的茶汤原味的一致(普洱茶熟茶原料的霉味除外),这说明该类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所含物质与传统冲泡的普洱茶水所含物质基本相同,即该类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原汁原味地保留了普洱茶的所有水浸出物及其特性(普洱茶熟茶原料的霉味除外);其缺点是生产工艺复杂,生产工艺的研发成本高,产量较低,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来解决。
从科学的角度看,用高品质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冲泡的茶水与传统冲泡的普洱茶水在口味上应当基本一致(普洱熟茶原料的霉味除外) ,若在口味上不一致,则说明该普洱茶膏所含物质与传统冲泡的普洱茶水所含物质不相同,这是在该普洱茶膏的生产过程中由于缺失了许多普洱茶叶中的有效天然活性成份所导致的,这类普洱茶膏如果不掺速溶剂,在常温下用水很难溶化,只能用开水,有的甚至要煮沸才能溶化,不能即溶即饮,这也是识别高品质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另外,由于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是高度浓缩了普洱茶精华的食品,并且价值较高,各生产商的生产标准和生产工艺不同,所以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中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活性成份含量相差非常大,选购时要注意查看该厂家近期经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注意对比其中的有益活性成份含量值(如茶多酚、儿茶素、茶色素、茶多糖等等)和查看农残和重金属值,若厂家不能或不愿意出示近期有效的权威检测报告,说明其产品不合格或其中的有益活性成份含量值很低,请谨慎选购;此外,要保证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的食品安全,生产商必须要有经国家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的茶膏(固态速溶茶)生产标准(目前还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只有企业标准),以及生产许可证qs,在这里要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有的不法商家会用其它含茶制品(如袋泡茶等)的生产许可证qs来冒充普洱茶膏的生产许可证qs,从而欺骗消费者,例如:含茶制品类的生产许可证qs所允许生产的品种有袋泡茶和固态速溶茶(茶膏)等很多种含茶制品,这仅仅从商家出示的生产许可证qs上有时是看不出的。
因此,要保证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的食品安全除了要看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qs外,最关键的是要看他是否有经过国家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的茶膏(固态速溶茶)的生产标准。若生产商没有固态速溶茶(茶膏)的生产标准,那么他的生产许可证qs就一定不是普洱茶膏(固态速溶普洱茶)的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它相关规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就必需要有经国家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的生产该产品的生产标准)。没有生产许可证qs和生产标准的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食品安全无法保证,会对人的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所以选购时要特别谨慎。若消费者受到不法商家的欺诈,用其它含茶制品的生产许可证qs来蒙骗消费者,请及时向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